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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4-08-10  来源:  作者:

 成政办发〔2014〕124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社会、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结合我实际,现就2014年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要公开工作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

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见和措施原则上都要对外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部门保留、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加强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审批过程、结果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原则上全部公开。各部门各自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编办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

2.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凡有行政执法权的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许可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3.加快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农牧、文化、卫生、计生、商务、工商、质检、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要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加快推进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陇政发〔2013〕4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一是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除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2015年之前,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部门预算决算要公布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县两级政府、直各部门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同时指导、督促县级以下政府、部门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市县乡三级 “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各级政府、各部门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信息,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原因。三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公开要细化至项级科目。四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主动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被审计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作为重点,切实抓好这些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县、乡国土部门在继续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和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二是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县、乡农牧部门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

    2.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要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3.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住建部门要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不断健全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住房保障安居工程从规划设计到建设、房源管理和分配、审批、权证发放、后续管理和退出等全过程公开。市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开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要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程信息公开制度。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陇南师专要深化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加强各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信息的公开工作,特别是加强高校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和有关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加大地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地方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二是科技部门要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三是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四是人社部门要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五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享受人员名单等信息公开。

(五)公共监督信息公开方面

乡镇、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1. 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继续做好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实施发布监测点监测数据和全市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继续加大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工作。实行对项目环评的受理、报告书、具体审批情况、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环评的全程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等监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加大治理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主动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并及时公布我总量减排工作进展和国家、省级核查情况;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2.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保密内容外,要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和处理结果信息,2014年要实现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发布时效,及时准确发布政府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信息。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3.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及处置进展情况。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

4.进一步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5.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发改、监察、工信、农牧、文化、卫生计生、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6.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国资委要督促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稳妥推进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

  (六)政府决策部署方面

推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信息公开,按照《陇南市政府重要决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以及中心工作的安排部署等信息公开和贯彻落实、分阶段进展情况的公开,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各项便民、利民、惠民举措。

  二、强化组织落实,提高公开实效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以提高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为着力点,深入细致地抓好信息公开中的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要根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分解细化任务,将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内容落实到具体部门科室和个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便于检查。各项重点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主管工作重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涉及到的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主动公开,不断规范发布。各部门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解答的原则,依法做好发布前审查工作和解疑释惑。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对于各乡镇、各部门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及时明确公开属性,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对《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没有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要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分时段、有步骤做好公开工作。要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公开前同步考虑解读事宜,准备解预案和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组织科学解读、阐释,公开后注意跟踪舆情,针对公开后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答疑解惑和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提高办理质量。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民生,涉及多乡镇、多部门的申请事项,对情况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会商,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加强研究建立健全相关会审会办制度。要强化服务意识,不得人为设置门槛,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申请,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要求,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近的信息,要尽量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时,还应在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避免同一政府信息重复申请。

   (四)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一要建立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培训范围覆盖到所有工作人员。二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信息过程中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三要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加强通沟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四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五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涉及省、市重要工作部署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论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六要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实新闻发言人团队力量,新闻发言人由乡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确保其列席重要会议 、阅读重要文件、参与重大事件处置,了解全面情况、掌握重要信息。七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门户网站要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便于统一发布、查询,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部门要设立相应内容专题栏目,专题发布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加强基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新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八要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各乡镇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通知安排,尽快制定本乡镇、本部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实施方案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备案。2014年10月上旬,向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政府办公室并将适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电子邮箱:cxzfxxzx@163.com

    联系电话:3221486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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